文化,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持续濡染。它与各项规章制度有关,却又超越具体制度,有着恒久的生命力。中华 传统文化,是特指着传统文化中超越时空、具有传承价值的部分事物。它有着意蕴丰厚的内核,有着鲜明美好的外显,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魂魄,但也容易被日常生活消磨,被政治经济冲击,被芸芸众生忽视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 传统文化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实施中华 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 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讲话精神,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 文化的经验做法,从核心思想理念、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,精准而全面地论述与界定了中华 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,明确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,党和政府出台的 个以传承和发展中华 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文件,也是 个理论与实践并重、用重大工程的方式推进的行动纲领。
如何把中华 传统文化的内容变成当代中国人的自觉意识与行为?《意见》明确提出了要“贯穿国民教育始终”的要求,并且对中华 传统文化进校园、进课程、进教材、进课堂,以及教师培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。同时,《意见》还对中华 传统文化的“研究阐发、教育普及、保护传承、创新发展、传播交流等方面”作出全面部署,力求汇聚全社会之力来推进。
《意见》推进的这项中华 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,是“十三五”期间一个重大的国家文化工程,也是一个重大的国家教育工程。这个工程需要我们对教育的理念、教育的内容、教育的过程、教育的方法进行新的变革,从部分工作而言,甚至是一次重建。《意见》指出了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。从教育的角度,在接下来的9年中,要初步完成这一庞大工程的基本建设,困难是不少的,任务是艰巨的。然而,这又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程。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到今天,物质的繁花迷乱视线时,只有精神上的固本培元,才能帮助人们从喧嚣中看清方向。正确认识、理解、认同中华 传统文化,是让心灵找到源头,静心、安心、齐心,帮助我们在激流中立身,进而成为文化的弄潮儿,甚至成长为文化的引领者。
从教育上来说,落实《意见》部署的工作,需要从价值观和方法论两个方面同时着手,两者结合,才能深刻有效地推动这项工程。
,深刻认识中华 传统文化的价值,深刻理解教育在其传承中应该承担的特殊使命。如果不能真正理解中华 传统文化的价值意义,不能正确体认教育所应承担的特殊使命,具体推进工作就很容易浮于表面,流于形式主义。《意见》对中华 传统文化的价值有着明确的阐述:“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 传统文化,积淀着中华民族 深沉的精神追求,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,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、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,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”,因此,需要“坚守中华文化立场、传承中华文化基因,不忘本来、吸收外来、面向未来,汲取中国智慧、弘扬中国精神、传播中国价值,不断增强中华 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,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”。
历史长河越是源远流长,文化在更迭时的断裂与遗失就越是严重, 传统文化就像一颗又一颗珍珠,遗留在岁月的河底。只有运用教育这根主线,我们才能将打捞起的珍珠重新编织为美丽的项链,成为传承给后人的真正财富。所以, 的传统文化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,而是必须奋起行之的紧迫课题。
法国学者涂尔干在谈到欧洲教育思想和教育体系的演进时说,“教育本身不过是对成熟的思想文化的一种选编”。也就是说,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于人类所创造的思想文化的自觉传承活动,这个传承不是全盘的,而是有选择的,是在对各种思想文化进行一番审视、选择和编纂之后,才纳入“以文化人”的教育体系中的。而这里所谓“成熟”的思想文化,是指系统的知识、思想观念、价值信仰和思维方式等构成的文化体系。这样的“选编”,其实就为每一个时代的教育打上了特定的文化烙印,也为每一个时代的文化涂上了教育的色彩。从文化选编的角度来看,《意见》不仅指出了教育在中华 传统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,也为我们的教育工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选编线索。在我们的学校教育内容中,如何充分彰显传统文化精髓?如何在不同的学校中体现丰富多彩的区域文化、民间文化?这都取决于我们教育系统与教育人的文化自觉。
第二,遵循教育规律,探索科学方法,完整持续推进。综合《意见》对教育工作的部署,可以鲜明看出具有全过程、全覆盖、全方位的原则,贯穿于思想道德教育、文化知识教育、艺术体育教育、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,贯穿于启蒙教育、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继续教育等各领域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,则特别需要注意三点。
一是要系统研制开发中华 传统文化教育的课程。古文经典、传统音乐、传统节日与礼仪等,只有走进课程,成为教学内容,才有开展教育的前提,才可能走进生活。在研发课程时要注意特色课程与普通课程兼备。也就是说,除了研发关于中华 传统文化的特色课程之外,同时要注意让 传统文化的光彩能在任何学科的任何课程中闪耀。后者更强调所有科任的老师对中华 传统文化的主动理解、掌握与传授。
二是要提高教师的中华 传统文化素养。教师是教育的关键人物,决定了教育的品质。教师对中华 传统文化的感情、认知和相关的能力,直接影响到传承发展工程的顺利实施。《意见》要求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,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。如何组织面向1500万教师的中华 传统文化教育培训?需要下决心整合教育内外的力量,如在师范教育体系中增加中华 传统文化的课程,与教育、文化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协同努力,才能完成这一重要任务。
三是加强社会教育,在社会生活中普及发扬中华 传统文化的意识。教育不是孤立的,尤其是中华 传统文化教育,更是只有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之中,才能真正获得新生,与此同时,能在生活呈现的中华 传统文化教育,才能更深刻地影响教育的效果。《意见》对充分发挥报刊、广电等各种媒体,以及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群艺馆、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,国家重要礼仪、重大节庆活动在传承发展中华 传统文化中的作用,对举办以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各种活动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教育需要借用各种力量,通过社会助力,将中华 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,真正化外为内,让人们把心灵之根深深扎在中华 传统文化的沃土上,让中华 传统文化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真正重生。
教育是百年大计。中华 传统文化能否再度兴盛乃至生生不息,完全有赖于我们今天的努力。对此,我们不仅要有匹夫有责的文化自觉,更要有舍我其谁的教育担当。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,从各个层面并肩推动,不断完善中华 传统文化的教育体系,才能真正实现意见提出的“贯穿国民教育始终”的要求。
(作者为全国政协副秘书长、民进中央副主席、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