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
近十年来常应邀去大陆各地讲学,事后主人例必殷勤伴游,或纵览山川之名胜,或低回寺观、故居之古迹,而只要能刻、能题、能挂的地方,总是有书法可赏。
书法不愧为中国特有的艺术,不但能配合建筑与雕刻,而且能呼应文学与绘画;不但能美化生活的环境,而且能加强艺术的欣赏。无论是登高临水,或是俯仰古迹,只要有宏美的书法跃然于匾额、楹联或石碑之上,现场的情景便得以聚焦,怀古的气氛立刻就点醒了。
颜真卿《祭侄文稿》
这一切文化现场,豪杰与志士所徘徊不去,正好由书法来画龙点睛。广义而言,整个书法艺术就像是中华文化的签名,签在一切的亭台楼阁、一切的关梁阨塞之上,说,这一切都属于伏羲与仓颉的子孙。
所以面对名胜古迹,我常低回于历代的题咏之前,幻觉祖先的魂魄就在那神秘难认的篆隶之间向我泄密,就在那一点一捺、那顿挫转折之中向我手语,幻觉历史就躲在那后面隐隐地向我题词,有时是楷书的端庄,有时是行书的从容,而有时,是草书的狂放。
一九九九年中秋,李元洛、水运宪陪我在常德城外,沿着湛湛的沅水巡礼江边的“诗墙”。那是长堤石壁上用书法镌刻的宏观诗展,从屈原、宋玉一直到当代的新诗名家,再加上世界各国名作的中译,入选作品在千首以上。书法家入列者从古人黄庭坚、赵孟俯到今人启功、费新我,也逾千人。浩荡的诗墙除了诗、书交映,还有长幅的壁画,连绵二点七公里。终于走到了我和洛夫的诗前,就在我的《乡愁》下面,常德市政府的接待人员致赠我证书一纸,稿费百元,接着就要我留言纪念。
我题了“诗国长城”四个大字,围观者照例礼貌地鼓掌。我自信词题得并不离谱,但那书法实在不堪入目,别说什么力透纸背了,显然连毫端都没有达到。
▲ 余光中“诗国长城”
这些年来回大陆,常在登临之余,凛然于猛一回头,案上的文房四宝早已在严阵伺候。题什么呢,倒难不了我。围观者以为我悬笔不下,是在构思吧,岂知我实在是难以下笔,因为拙腕管不住顽笔,轻毫控不了重墨,只要一落笔就满纸云烟,不,就乌烟瘴气了。
我常和朋友说笑:一个人要去旅行,最理想的安排是带一个银行家、一个博物学家、一个语言学家,还有一个像李小龙的武术家,如此就有人为你付账,告诉你草木虫鱼之名,为你办各种交涉,并担任你的保镖。这当然是太奢望了。可是我似乎还漏了一个同伴,那就是再带一个书法家去。一个像董阳孜的书法家,就可以让我只管觅句了。
贰
书法之为中国艺术,具体而又抽象,明显而又高深,通俗而又出尘,实用而又唯美,真是矛盾而又统一。书法就像语言,人人都用,天天在用,但只有艺术家用来才美。
我自己不擅书法,小时虽也在九宫格中临过柳体,但既无才气,也欠毅力,很快便放弃了。这么多年来,写硬笔还勉称整齐,一遇软毫就四肢无力;写小字还不成问题,但要写大字,就乱了方寸,鞭长不及。所以看到书法家的朋友如熊秉明、张隆延、楚戈、董阳孜者健笔淋漓,挥洒如意,墨渖上纸,或驻或行,或舞或飞,或峰回路转、柳暗花明,或盘马弯弓、蓄势待发,或轻舟出峡、顺流而下,看他们一管在握如挥魔杖,我总是艳羡之余,以指书空,摹拟那夭矫笔势。如果我也能像那样信手随心,对客挥毫,尽成妙趣,则天下的名胜古迹就大可畅游,不用怕人要你留下“墨宝”了。
其实名人在江山胜处的题词,也不一定都好。以题词成癖的乾隆为例,我总觉得他的政绩虽佳,诗却平平,字也不出色。至于现代政治人物的“墨宝”,也常常言语无味,书法平庸,不免败人游兴,若被洁癖狂倪瓒撞见,恐怕真会派几个洗桐僮仆来清涤一番。在学界,也不见得有多少人擅书。我就见过有些中文系的教授笔迹之潦草,恐怕连草圣也瞇眼难认,还有些则生硬不屈,像美国学生搭架起来的铁画银钩。如此一比,我又似乎不必太自咎了。
西洋也有书法之说,英文叫做penmanship,也可称calligraphy,源出希腊文,意为“美绘”,又称chirography,也从希腊文借来,意为“手稿”。不过西洋所谓“书法”,因为习用的“笔”与纸跟中国所用的大不相同,注定了不可能发展成像中国一样高妙的艺术。
古埃及用磨过的芦秆写在纸莎草纸上。从中世纪到十九世纪,僧侣在斗室里抄经,文人在书房里写稿,淑女在闺房里写情书,都是用一支鹅毛笔。苏格兰五英镑钞票上的诗人彭斯,一百法郎钞票上的画家戴拉库瓦,右手握的都是一管鹅毛笔。一八二八年以后,才换了沾墨的金属笔头,半世纪后又被钢笔取代。不过换来换去,其为硬笔则一。
最有趣的是:西洋人做笔,用的是禽羽粗硬的一端,即所谓“翮”,亦即“羽根”;中国人却福至心灵,用的是兽毛软细的一端,无论是兔毫、羊毫、狼毫,甚至鼠须或鸡绒细毛,无不有柱有被,能达到“尖、齐、圆、健”的理想,于是擒纵控放,腴瘦曲直,乃可得心应手,无施而不宜了。
西洋虽有书法, 不过聊备一格, 毕竟硬笔光纸,变化有限,哪像中国的书法这么大气,可以勒石铭碑,可以挂壁悬匾,峙立楹柱。乐山大佛旁的百仞石壁,可以刻一个骇目夺神的超巨“佛”字,可是好莱坞的坡上只能单调而生硬地竖立九个大字母(HOLLYWOOD),不过唐突四周的风景罢了,而西洋的书法家却无能为力。
我曾和英国乔治六世时代的代表作家布伦敦(Edmund Blunden, 1896-1974)通信。他的书法是有名的,却也不过字体雅逸,有点古色古香,若比中国书法的笔酣墨饱,满纸驰骤,就太驯顺拘谨了。钢笔写出来的拼音文字,怎么可能“墨分六彩”或“一波三折”,更怎么可能“飞白”。
叁
去年初秋,因山东大学讲学之便,得游山东半岛东端的成山头。高崖险岬、岌岌乎危临于黄海的风涛,有石碑焉矗于龟背,上刻“天尽头秦东门”六个大字,笔画圆润简朴,应为秦小篆体,乃李斯随始皇帝东巡至此所书。那是我所见的最早书法,深受震撼。我不相信在古罗马,比李斯更晚一百多年的文人如魏吉尔与奥维德,会在大理石上留下深刻的书法。在伦敦西敏寺的“诗人之隅”,石像栩栩,也不过刻名像座,绝无手迹。
改造后的石碑改用了康熙字体“天无尽头”
中国诗人的书法,不论是悬在现场或印在书中,都令我感到兴奋,似乎与仰慕的锦心更亲近了一些,不仅因为书法也是艺术人格的载体,更因为当时当场,诗人全神所注,尽在妙腕所施。因为诗成之后还可以沉吟修改,但是书成之后就一笔不易了。
苏轼游踪既广,题署亦多。六年前在乐山江边,拾级而上,仰瞻了他题的“凌云禅院”横匾,黑底金字,右书“元祐二年”,左书“苏轼题”。书法浑厚自在,但不如《寒食帖》潇洒,也不如《赤壁赋》凝练,想是经过匠人描摹之故。依我久读东坡诗文所得的直觉,他的书法似乎不应该那么浑厚,倒应该像黄庭坚的倜傥自得。
最令我震撼神往的,是李白草书的《上阳台帖》,除题款外只有四句:“山高水长,物象千万,非有老笔,清壮何穷。”字则大小不拘,体则纵横所之,放敛随意。老”、“清”两字尤见雄豪,落款的“上阳台”三字也酣畅淋漓。这才是诗仙真正的老笔。
他如陆游的行草书《自书诗卷》,磅礡遒劲,有“大舸破浪,瘦蛟出海”之称。姜夔的书法人所罕见,但其《跋王献之保母帖》楷书谨严,秀气中透出潇洒。
至于杜牧的行书《张好好诗卷》,有“雄健浑厚”之誉,我看普通而已,并不能满足我对晚唐才俊的期待。
▲ 杜牧行书《张好好诗卷》(局部)
书法从篆隶而楷书,从楷书而行草,发展的趋势从繁到简,从典范到率性,从舒缓到迅疾,似乎一直在加速。今日印刷术如此方便,甚至到了网络泛民主的地步。书法的日常任务既被架空,遂有退居“绝学”或“绝技”之虞。但是换一个角度看,书道也就卸下实用的重负,索性唯美是务,变成一门纯粹的艺术。